(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办公室及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