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龙激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受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确认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0,986,0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536%。会议由董事长赵裕兴先生主持,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