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制定,涵盖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内容应明确并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程序存在严重瑕疵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