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为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该激励计划已履行多项程序,包括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20元调整为8.95元,授予日为2025年5月16日,授予对象为83名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为340.50万股。授予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禁止情形。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授予价格调整基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授予条件,授予事项合法合规。法律意见书确认授予日、数量、价格及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