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和完善内控体系。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控制度和重大关联交易、提议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等。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或电话等方式召开,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董事会。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重大问题触及信息披露标准时应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