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分别自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股东会有权解任董事,解任生效日为决议作出之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离职人员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且在离职后三年内仍需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离职人员需遵守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公开。离职人员因擅自离职造成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离职人员追责并要求赔偿损失。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