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受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20天在巨潮资讯网发布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3,776,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893%。
会议审议通过了10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也单独计票并披露。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