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接受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苏宏泉律师、刘铮律师列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上,明确了会议的召集人、投票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安排、审议事项等内容。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26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6,414,7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了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