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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 骏亚科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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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骏亚科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发布。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广东省惠州市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0,83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79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2025年度担保预计及变更公司类型等。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其中部分议案如2025年度董事薪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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