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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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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受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十项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38,856,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主持,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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