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悦达投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审查了相关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9日发布,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5:00至2025年5月16日15:00,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15:00在公司总部1516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王圣杰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8名,代表股份340,336,5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9975%。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议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度董事薪酬考核情况议案》《2024年度监事薪酬考核情况议案》《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其中,《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审议通过。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