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王春梅)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春梅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特此声明。提名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