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25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集,董事会提前20日发布通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0,461,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878%。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50,331,193股;网络投票股东20名,代表股份130,416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21名,代表股份130,516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以及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