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政策及架构,审阅及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确定具体薪酬待遇,考虑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等因素,确保赔偿安排合理,确保董事不参与确定自己的薪酬,审阅购股权或股份奖励计划等。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资料及筹备会议。委员会每年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