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该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群协助具体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涉及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亏损、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高管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前登记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姓名、职务、知悉时间和内容等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禁止内幕交易,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国家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该制度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