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制定))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旨在提升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工作,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监督ESG目标执行,审阅ESG披露文件并向董事会报告,识别与评估ESG风险并提出应对策略。委员会下设战略与ESG工作小组,负责制定ESG愿景、目标、策略及架构,研究分析ESG风险,评审重大投资项目,并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