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待所有股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
董事会负责制度的有效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智能能力群(投关群)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制度还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明确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强调了信息保密和内部信息传递的重要性。
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和罚则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