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8.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5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3,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45%,最高成交价为12.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0元/股,成交总金额5,167,4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