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提交审议意见,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请等事项。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需配合工作。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成员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