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包括获取股利、参与决策、监督经营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非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特定情形。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遵循相关法律和程序。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