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通知董事。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事由及议题等。董事应亲自出席,如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与会人员需对决议内容保密。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