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任命,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筹备会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