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未能按时召开股东会需报告并公告原因。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还明确了会议记录、决议效力及争议解决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