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翔宇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受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14:00在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帝誉大道中段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共有33名股东或代理人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0,829,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654%。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的议案》和《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