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77号爱柯迪成长中心2号教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详细条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及其摘要、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认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批准相关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8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94,262,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325%。会议表决结果均为通过,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