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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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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2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公司拟回购注销3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52.5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09,430,114股变更为4,007,905,114股,注册资本由4,009,430,114元变更为4,007,905,114元。

鉴于回购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为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29日,每工作日9:00-11:30和14:00-17:00。联系人:张志勇、王艳芳,联系电话:0371-64569088,传真号码:0371-64569089。

特此公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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