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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微科技: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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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供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025年5月15日14:00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研发中心大楼会议室举行,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158名,合计持有211,614,0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8047%。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内的多项议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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