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杰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gh051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13:30在杭州市钱塘区青东二路1999号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20,214,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095%。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1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股息派发方案、确认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