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由董事、总经理王伟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50,635,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672%。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情况、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业绩补偿方案、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