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作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杨杰群律师、杨敏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于2025年5月15日9:30在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A1幢四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王建强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符合法定程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02,009,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226%。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94,389,414股;网络投票股东23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620,257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753,352股。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14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贵金属经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套期保值策略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