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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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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管理部门及责任追究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领导。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与《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相关活动。联系方式为:联系人蒋春,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华力特工业园第1栋301,邮编518107,电话0755-27109739,传真0755-27109902,邮箱ir@uugreenpower.com。

股东投票机制方面,《公司章程(草案)》规定选举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权,投票权份数等于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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