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成员为三名董事,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审阅财务会计报告,提出意见,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出具内部控制有效性书面评估意见。委员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委员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时间安排,督促提交审计报告,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会成员负有保密义务,防止泄露内幕信息。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