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定义及公开披露的要求,规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管、股东等,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依法合规披露信息。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为内部责任人,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件。公司应采取保密措施,避免信息泄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和披露需遵循相关规定,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重大信息泄露。
公司还建立了对外信息沟通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避免选择性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提问。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