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相关办理程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承诺,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买卖本公司股票前,相关人员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后书面告知风险。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及其亲属身份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股份锁定方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特定情况下不得转让,如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特殊情况除外。
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违规买卖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股份变动情况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制度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