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恒信(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辽宁恒信(沈阳)律师事务所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供法律见证服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律师审查了相关文件并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4日在沈阳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8名,代表股份243,204,872股,占总股本58.3995%。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度董事薪酬》《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在内的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