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通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3,639,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708%。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洮南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在内的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