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受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第三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14:00在佛山市召开,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64,351,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984%。网络投票股东147名,代表股份2,910,1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65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