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一重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婧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显示,曾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曾婧女士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曾婧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