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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之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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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之核查意见)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后,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本次评估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其中对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露天煤矿采矿权、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石盐矿矿业权、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石灰岩矿采矿权以及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采用了收益法评估。交易对手方对收益法评估涉及的资产作出了业绩承诺。宜化矿业在两次评估基准日期间的利润滚存以及土地使用权增值是导致评估值增加的主要原因。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原因主要系被评估土地取得时地价水平较低,而近年来标的公司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土地资源逐渐稀缺,导致土地使用权价格有所上升。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续期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收益法下所涉及的未来期间与相关权证的有效期不直接相关。新疆宜化及宜化矿业预测期产销量的可实现性较强,产品销售价格选取具备合理性,已充分考虑近年上述化工产品及煤炭价格波动因素。预测期营业成本预测依据充分。预测期新疆宜化及宜化矿业的毛利率水平具备合理性及可实现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一致。评估机构认为,本次评估方法选择、参数取值、评估结论合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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