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信会师函字2025第ZA14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洪田股份”)2024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为公司对其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与公司8家客户的控股股东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诺德股份”)及与诺德股份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无法做出判断,会计师也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根据《立案通知书》,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多项审计程序,包括函证、走访、监盘、分析和细节测试等,但由于审计手段有限,无法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无法获取进一步的有针对性的审计证据。因此,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就洪田股份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故发表保留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规定,我们认为该事项对洪田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不存在以保留意见替代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