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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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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龙桥路6号办公楼12楼会议室举行,由副董事长刘红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441,134,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7名。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五项议案,包括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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