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滕斌圣))
本人滕斌圣,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况。四、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五、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六、包括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