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投资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解散并清算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在内的多项议案。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84,091,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4920%。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