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安理(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安理(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10:00在上海浦东新区川大路58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陈国铠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41,698,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5%。网络投票股东66名,代表股份14,692,322股,占11.08%。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续聘审计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等14项议案。其中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