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高级管理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具体职责包括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控股股东应尊重其建议。工作程序包括与公司交流需求、搜寻人选、搜集背景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会议由主席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