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设机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副董事长柴昭一先生主持,共180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518,960,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842%。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