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确认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现场会议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举行,由董事长薛华主持。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5名,持有912,152,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3%;网络投票股东607名,持有333,889,858股,占20.07%。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关于2025年进行证券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其中《2025年进行证券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赞成比例为98.0744%。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