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澳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中应披露提案具体内容及所需资料。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等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表决结果等内容。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决议执行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