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宇恒))
声明人赵宇恒作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宇恒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赵宇恒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赵宇恒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
赵宇恒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赵宇恒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形。
赵宇恒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赵宇恒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赵宇恒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赵宇恒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或对外公告。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