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唯特偶工业园行政楼8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廖高兵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286,1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2603%。其中,中小投资者52名,代表股份数1,221,1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36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和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